我是一名外地農村戶口在天津務工人員,與單位簽有正式勞動合同,截止現在已繳納住房公積金11個月,但還沒有拿到住房公積金卡,公司一直說在辦理之中,請問公司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在沒有拿到公積金卡之前,1如果自動離職的話,公司有沒有權利扣押我的公積金卡,我還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2如果按正規流程辭職的話,住房公基金卡裡面的錢是否能 全部提取,還是說只能提取自己繳納的,而不能提取公司繳納的那一部分。
尊敬的網友:
您好,龍卡的發放時限為自交回《制卡申請書》後15個工作日。如果已經在制卡過程中,您需要等待並向單位索要。在您離職後,可以參照外省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進行銷戶提取,提取卡中全部餘額(包括單位和自己繳納的部分)。提取要件:1.職工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及兩份復印件(審核職工身份證簽發部門為外省市公安部門);2.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3.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一份復印件。集中封存戶職工可不提供。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