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開區玉泉路玉泉裡居民,去年我家供熱設施改成單循環供熱,在供熱期間,家裡溫度始終不夠十八度,從去年十二月中旬、下旬到今年一月份曾多次找到供熱辦測量溫度,測量了三次,每次溫度都不到是十八度。大居士、小居室、中廳溫度都達不到十八度,大居室最高溫度12.9度,供熱部門多次催繳供熱費,這樣的溫度我能叫罵?你不交供熱部門就馬上停氣,一天一夜沒有暖氣,急得我馬上找到供熱辦,他們說有新規定,先交供熱費後退費。我愛人和他們理論,最後以減少200元(供熱費1600)交了供熱費,但是還是沒有解決辦法。現在正是繳納供熱費時間,照這樣今年還是挨凍,請問室內溫度不到18度到底減免多少?有標准嗎?有什麼好的辦法嗎?為什麼室內溫度不熱,請求幫助解決。(由於去年室內溫度太低,造成我腰腿關節疾病發作,十分疼痛)
尊敬的羅慧萍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接到您的反映後,我辦積極與市房產公司西湖村供熱站聯系,該供熱站維修中心已經與您約定時間入戶檢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供熱辦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