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紅橋區芥園道怡和家園業主,2009年10月31日入住,根據合同規定,開發商應在我們入住後一年辦理房產證,但至今一直沒有辦理,我們已經多次到開發商處諮詢,但是每次都無功而返。目前開發商稱由於樓盤規劃變更,所以不能辦理房產證。作為小區業主,我們想問問,規劃變更導致的不良後果,為什麼要由業主來承擔?難道規劃變更了,我們就一輩子拿不到房產證了嗎?我們對房屋的所有權,如何來保障?
請相關部門予以調查,非常感謝!
秦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