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與兒子獲贈予房產一套,產權證為二人共有。現想改為我兒一人所有,如何辦理?請指示。
學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