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幾個問題:
1.沒有下來產權證的還遷房是否可以買賣?
2.買賣還遷房需辦理哪些必要法律手續?
3.買賣還遷房(五年內的)需繳納哪些稅費及繳納比例?
4.集體產權的還遷房買賣,買賣雙方有什麼相關的法律責任?
5.在集體產權歸屬地實行房主更名變法是否能保證購房者個合法利益?
6.兩年後再提供的房產證是否就是已購買人的名字,會不會出現經濟糾紛?
6.可以簽訂買賣公證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煩請您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祝你工作順利!感激之情無法言語。
沈宜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