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東區紅城有一處住房,是為孩子准備的婚房,去年11月交的房。由於婚期未定暫時無人居住,去年我們就向供熱站提出暫停供熱。供熱站說頭一年需要調試設備不能停。今年供熱期我們還是不入住。又向供熱站提出今年暫停供暖問題。供熱站又說接到文件,頭兩年不能停。請問,這是哪個文件?難道說我們無人居住也要白交供熱費嗎?
尊敬的桑玉華: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