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親去年10月退休,單位效益不好,保險等都是退休之後一次性補齊的,不過,在退休前一個月,父親因膽結石住院,花費5萬元左右醫藥費,原單位沒有能力解決,至今也沒有著落。父親也曾和單位商討,但是也沒有下文,好像是醫保不能補交的原因吧,單位也不肯出錢作為補償。請問我們應該向哪裡解決呢?父親的醫藥費還可以報銷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造成職工不能享受待遇的,建議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裁決。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