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本人在東麗區華明新家園購買一套限價房(頂樓),交房時房屋存在屋頂滲水,牆體多處裂縫,售後維修只進行簡單處理,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之後一直找開發商進行協調,但是開發商卻推脫不理睬,甚至根本找不道開發商負責人。最後找到東麗建委質量監督站,監督站人員說 該房尚未竣工備案,交房是開發商違規行為,因為沒有交房備案,所以建委也無法介入。到目前房頂得到一次簡單修繕,裂縫的修復尚未解決,樓道全部是髒髒的水泥面,即便如此卻無人過問,我只是想問領導,房屋不竣工備案擅自交房,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難道就沒有政府部門監督管理麼?監督站人員建議起訴開發商或者進行媒體暴光,難道被媒體暴光以後政府纔能介入麼?政府為百姓建造保障性住房,百姓感激不盡,但是保障性住房也要保證質量,保障性住房出了質量問題該找誰來監管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7月2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我區建委相關部門(質量監督站)已就此事與雙方進行溝通,目前雙方已就維修問題達成共識,由開發商建設單位對該反映的情況進行維修。建委將繼續關注此事的解決。。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