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御龍灣小區32號樓的業主佔用公共綠地私自建涼亭沒有人管,造成很壞的影響,以前投訴過,得到的答復是限期整改。現在的狀況是人家涼亭連花都長起來了,也沒一點整改的意思。我想問問政府還有公信力嗎?限期整改的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請給出明確答復整改時間。為什麼他私搭亂蓋政府竟然管不了。謝謝
尊敬的王強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立即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年7月24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相關部門,北倉鎮政府已責成市容辦協調駐鎮執法隊依法將全部法律程序下達完畢,並已具備強制拆除的法律條件。北倉鎮將按照區政府統一安排,逐步拆除各社區內歷史形成的違章建築,並對新建違章采取發現即拆除的處置方式。目前,我鎮正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拆除的准備工作。如有進一步訴求,可與北倉鎮政府進行溝通。
20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