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塘沽區解放路街道福星裡社區5-北3-604室的居民(該社區沒有物業部門),該房系私產,1999年底房改購房,在購買住房時,向房屋管理部門繳納了維修基金。2011年6月15日,一樓陽臺下方向外滲水非常嚴重。經與塘沽區自來水部門聯系,自來水維修部門告知不屬維修范圍。經向有關部門詢問,塘沽區房管局房委辦的工作人員告知此部位屬房屋共用部分,可以動用維修基金修繕,但此項工作不接受個人申請,應由房屋開發商天津市塘沽區廣勝房地產開發公司(現為塘沽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按照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具體操作實施。但找到塘沽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工作人員稱該維修項目不屬於開發商負責,應由自來水部門負責維修。滲水處依然外流自6月15日至今整整一個月的時間5樓和6樓的居民只能在半夜2點到4點之間接水水流特別小最近兩天已經完全斷水已無法正常生活給我們帶來了諸多不便。寶貴的水資源這樣白白的浪費,非常可惜。我現在非常的無奈、無助,到底該找誰?
塘沽區居民:張曉寶(1590023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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