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我2007年畢業於南開大學,現在東麗區一家單位工作,因畢業時疏忽,沒有辦理戶口掛靠,2009年年底,我將戶口落戶湖北原籍,檔案打回湖北高校就業中心,我想通過人纔引進政策辦理天津戶口,請問我是否可以辦理,如何辦理,需要准備什麼材料?謝謝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我2008年之前在幾家單位工作,時間不長,因此沒有交社保,社保從08年10月我進入現在這家單位纔開始交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