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領導:您好!
我09年11月辦下來限價房購買證,因當時房源少 多次排隊都沒買上房子,又因10年5月天津出臺公積金新政,(因結婚時買房有貸款記錄),造成貸款二套房首付50%,個人是工薪階層當時根本拿不出30萬左右的首付,造成限價證過期。請問本人以後還能重新辦限價證嗎?本人現在還是符合限價房購買證要求的,就是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謝謝。
張侃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滿一年後,未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