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塘沽貽港城小區由天津市港通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物業管理,該物業公司進行小區管理來問題重重,多次被權威媒體報道,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相關報道如下:1、《塘沽貽港城小區 窗戶灌風漏雨居民犯愁》(http://news.cntv.cn/20110414/102334.shtml)2、《塘沽貽港城小區 部分停運電梯周內恢復正常》(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1/03/24/006238333.shtml)3、《小區問題電梯『困』住高層居民 一年故障達百起,如今更是全『癱』瘓》(http://www.bh.gov.cn/bhxw/system/2011/01/31/010074457.shtml)4、《貽港城治『亂』 需業主物業齊心》(http://www.022net.com/2011/1-12/497034222269186.html)。與此同時小區還其他管理問題:2011年1月25日小區十號樓就發生了一起火災(可查相關消防部門出警記錄),火災中雖無物業直接責任,但是在管理上存在缺陷,且小區車輛停放混亂,無人管理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小區高層部分樓宇火災報警系統存在故障(當火災實際發生時自動報警系統如何工作?)聯想11-25上海高層大火讓人不寒而栗,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如何保證?再說日常安全,小區樓宇對講門一直未能有效使用,好多業主花了錢配了門卡當做了擺設,物業對此答復是由於是很多群租戶因為沒有門禁卡,就砸碎樓門玻璃,進入樓內所以不關樓宇門來『保全』樓門玻璃的完好。如此回答十分荒謬,按照物業邏輯小區業主的安全竟然不如樓門玻璃重要。加強保安力量,抓住破壞樓門玻璃的責任人,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處罰,恢復樓門玻璃纔是一個有責任的物業應該做的。問題再回到電梯上面:根據濱海網報道《小區問題電梯『困』住高層居民 一年故障達百起,如今更是全『癱』瘓》中有關內容電梯屬於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及時更換受損部件需要相關資質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小區電梯內也根本沒有質量監督局頒發的年檢證書復印件,綜合新聞的報道及實際情況說明港通物業未按照相關要求對樓宇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存在安全隱患。如果經過質檢為什麼不張貼證書,為什麼不采用正規廠家維修而進行私自維修,為什麼物業人員對記者提問緘口不答?老百姓住高層就靠電梯上下樓,港通物業如此作為,忽視電梯安全就是不把老百姓的安全當回事,目前仍有電梯不能正常運行給老百姓帶來很多不便。請有關部門監督港通物業對這幾方面進行整改。
處理回復如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1、關於小區電梯安全問題,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業辦督促港通物業盡快聯系電梯維保單位,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在電梯轎廂顯著位置張貼電梯維保年檢合格證。
2、關於窗戶漏雨問題,應屬於開發商維修職責,該局物業辦督促港通物業盡快聯系開發建設單位,督促開發商履行維修職責。如開發商遲遲未履行維修義務,業主可以向建設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者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3、關於群租擾民的問題,該局物業辦告知港通物業核查群租情況,對群租戶進行勸阻,並書面告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特此回復。
目前小區電子門對講門仍不能使用,小區消防設施仍存在較大隱患未能解決,作為政府應當對人民生命財產負責,還百姓說法,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牽頭聯合消防安全部門對小區進行嚴格檢查,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