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7年畢業後在天津工作,我的戶口是天津市河西區集體戶口,今年因感情問題剛剛與前夫離婚,孩子剛兩個月,還沒有上戶口,我想請問,孩子能隨母親暫時落戶到我單位的集體戶口上嗎?(注:單位領導已經同意我落戶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