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本人於2007年長沙一所重點本科院校畢業後,就職於武清一家國企,當時按照人纔引進政策,將戶口落戶於武清區公司的集體戶口。後來換工作到河西區至今。去年,本人在津南貸款買房,並拿到了房產證。
請問,我能將自己的武清區公司集體戶口,落在我津南區的房子上嗎?
如果不能,具體的政策是怎樣規定的,為什麼不能。
如果能,請問怎麼樣辦理?
因為我現在很困惑,還請領導能給予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