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好!
我是離婚後在結婚的,第一次婚姻有一個女兒現在8歲歸我撫養。現在的老婆也是離異的,之前生有一個兒子現在5歲離婚後歸男方撫養。請問我們現在結婚以後能否再次生育養小孩。我們到我的戶口所在地辦理准生證,也提供了相關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現在的結婚證等材料。他們就是以種種理由推脫。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辦理,我們將盡快給您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7月14日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您的情況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規定。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