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結婚登記是在河北區,當時我的戶口還在河北區,我妻子的戶口在河北省唐山市。我們的生育教育也是在河北區進行的。最近我的戶口遷至我們的現居住地河東區六緯路。
請問,我們的生育服務證該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辦理,我們將盡快給您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7月14日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您的《一孩生育服務證》應該在河東區所在街道計生辦辦理。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