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9年去黑龍江兵團下鄉知青,一個孩子.按政策早已回津,並以結婚。我原單位97年解體,下崗後回津打另工生活,並於2000年在津南買樓房一套。我明年退休,愛人是牡丹江知青以退休,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辦理回城投奔子女?需辦那些手續.如何辦理.盼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可憑書面申請、能證明天津籍知青身份的原始遷出記錄、身份證、婚姻證明等材料到屬地公安機關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