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在天津市武清區買房子辦戶口,有關部門要我們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孩子1981年7月29日出生於遼寧省營口市第二醫院,9月17日營口市站前區人民政府給頒發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現在光榮證在我們手裡,醫院提和醫學出生證明提供的醫學出生證明交當地公安部門給孩子上戶口用了。現在要准生證30年前沒有這個東西。營口市第二醫院也不存在了。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希望有關部門能幫助我們,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7月14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答復: 申報天津藍印戶口,超過28周歲的子女不能隨遷,可以自己買房申辦藍印戶口;28周歲以下能夠隨遷。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你的第一個孩子除外其他孩子必須提供准生證,如果是計劃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罰款證明,如果以上兩樣都不能提供的天津市公安局會要求您做DNA親子鑒定。如有其它疑問,請諮詢公安武清分局戶政大廳(聯系電話:82167187)。同時,您也可以查看天津市藍印戶口直通車網站(channel/lyhk/)。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