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7月1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調查處理。
房管局答復: 業主反映北岸尚城物業樓出租開辦敬老院一事違反了以下條款:
1、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2、《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開發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並申請登記,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應當在房屋權屬登記簿上予以記載。
3、《天津市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經調查此事屬實後,我們於7月8日對物業公司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遷出。物業公司已於7月23日將養老院搬出北岸尚城小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