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是塘沽區新城村的村民,原在村子裡有一間房子,已轉賣給外地人,並未過戶口。
但現因已到結婚年紀,需要房子結婚,外面高樓我們農村人也買不起,所以找村裡找塊土地蓋房子,但是村裡三翻五次推脫,不給土地蓋房子。
但是有許多人就要到了土地蓋房子。畢竟我也是農裡的一份子,村裡的土地應該歸村民所有。
請問村委會這樣做是否合法,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向農村城市化指揮部(聯系電話66896702)或推進城鄉一體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66896309)諮詢相關政策。
特此回復。
濱海新區政府
201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