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領導您好:
我是和平區金茂廣場住戶,我與2008年10月入住,至今未領到房產證,開發商說就等市政府批示了,請您在百忙中作下回應,急!謝謝!
許瑞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金茂廣場1-3號樓規劃的公寓用途不明確,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協調解決此事。暫時不具備房地產初始登記的條件。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