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1年7月三日問道『關於藍印政策:『參加天津高考需在報考前3年10月1日前取得藍印戶口,並在天津高中就讀三年』,是不是理解為在高一年級時候的10月1日前取得藍印戶口並在高一年級開始就在天津就讀?』,貴單位回復『您好,根據津教委中 〔2009〕6號文件『在我市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需在報考前三年的10月1日以前取得本市藍印戶口,並取得本市普通高中正式學籍,在學籍校就讀三年,持有本市高中畢業證書;』。我認為貴單位的回復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其實我的問題是想知道『需在報考前三年的10月1日以前取得本市藍印戶口』提到的『三年』是否為高考報名日期距離藍印戶口取得的日期必須滿三年?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問的問題與2009年6號文件的表述並無矛盾,考前三年10月日前取得藍印戶口,並取得本市高中正式學籍缺一不可,已與吳先生電話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