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各位負責人你們好,我愛人在天津望海商貿公司上班,這是一家民營性質的企業,他們單位的制度多的你數不過來,而且上班的時間很長,沒有加班費(上早上9點,下晚上6點30分。單休,但是每周日要開例會,佔用下班時間,開完會最早要晚上8點。而且員工必須無條件接受一天晚上的值班到8點30分)這樣算下來每周的上班時間嚴重違反勞動法,不知道民營企業是不是不受這些法律制約。而且關於請假問題,單位規定員工可以享受年假,但是我愛人的年假幾乎沒有休息過(不准休息),病假要是請的話,一天扣100元錢,(我愛人一月纔多錢)。我就是想諮詢下這樣的規定是不是符合勞動法,能不能動用法律的武器去投訴這樣的單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