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我是大港區東城泰達港灣(福波園)的業主。前幾天我們這裡晚上發生兩起小偷割破護欄入室盜竊事件。搞得民心不安。在本小區,開發商不允許業主安置室外護欄,只能裝簡單的室內欄杆,安全性極低。發生盜竊事件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在本小區11號,12號,13號樓的後面沒有一盞路燈,伸手不見五指,即使業主站在自家北陽臺往外望都看不見任何東西,太黑了,一個小區最北面的住宅樓連路燈都沒有,本身就是不安全的。而且開發商說北面外牆有報警裝置,結果出事以後說什麼報警裝置是壞的,即使是好的因為沒有路燈,監控也不會看見.原來都是形同虛設,欺騙業主。
我們的財產安全已經受到損失和威脅,裝路燈這麼簡單的事情還不解決,難道出一次事情還不引起重視嗎?
我們作為老百姓,作為業主,都是規矩配合開發商,在居住期間一切聽從他們的安排,結果我們的安全受到威脅,他們卻視而不見,凡是講道理的人都知道後面太黑太黑。我們都是良民,從來不提過火的要求。希望有關領導幫我們解懮,萬分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