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5月19日在南開區萬興街社保科辦理了社保卡更換手續,開具了『社保卡更換領取單』,該單明示45個工作日領取。7月4日第46天我去取新卡,人很多但經辦的公職人員卻離崗到外面打電話,很長時間離崗,公職人員在崗位上違規吸煙。為此我找其領導反映,推托打印機壞了,並查告知我的新卡未制成。對於45個工作日解釋為不包含公休日在內,加上公休日應該再延長10幾天,一般要2個月以後。
經查『津人社局發(2009)41號文件』, 第十五條 明文規定『天津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自受理申領業務之日起45日內完成制發工作』。為核對我的新卡是不是制成或已轉到萬興街社保科,7月4日11:12電話經12333與制卡部門聯系答復:『卡未制成,因系中行卡是廣州制卡,一般至少20天後纔能到津』。
這樣,我只能大約70天纔能得到新卡,整個過程暴露貴局所屬各部門工作拖拉,不負責任,有文件不執行。如果不能尊照津人社局發(2009)41號文件執行,貴局應撤銷41號文件,不要給老百姓制造混亂,我的新卡要等到什麼時候?請貴局領導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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