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您好!津濱大道舒暢園小區近日剛剛交房,但是小區物業公司執行的物業費和停車費與周圍相比高出了很多.另外,舒暢園是本市重要的保障房之一限價商品房,小區大部分業主經濟條件都很一般.目前物業公司執行的是:物業費1樓每平米每月1.2元,2樓及2樓以上每平米每月1.5元,而停車費,是每個車位每月100元,一次性交一年1200元.這跟小區所處的位置所應該收取的費用相比不符,跟周圍的好美家園\東城家園小區相比偏高了不少.物業公司的做法與《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准》、《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中的規定有背。目前剛交房,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是物業費和停車費也不能由他們隨便定。
有請領導費心核實,為舒暢園1000戶業主主持一個公道。他們一定會感謝領導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7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繳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合同中約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