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夠入鑫福北園13號樓4門202住房一套,2010年2月辦理的入住手續,但一直沒有正式居住過,只是將房屋進行了裝修。今年2011年3月份物業將原有的臨時電表更換為正式電表後,居然顯示我這一年用電達到了4500度,但當時我本人並不知曉,到2011年7月的時候,家裡新電表顯示電量不足的時候,我去物業索要新表的電表卡,物業便告知須交齊老表的欠費纔可以,於是我纔知道沒有入住居然一年用了4500度電。2000多元的欠費。而且物業的管理人員態度十分不配合。令我十分氣憤。希望西青區有關部門能夠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7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已經與您聯系並向您解釋說明了相關情況。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