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以下現況能辦知青回津:
1、知青在下鄉地結婚,育有一長子和女兒,子女滿18周歲後離婚,距現在已多年,知青本人已在當地退休。
2、早年女兒已將戶口遷回津,現已婚已育,有房產,但戶口所在地和房產不是一個地點,戶口在姥姥戶口上。
3、長子在下鄉當地也已結婚生子。
請問可否將知青戶口遷回津,按投靠子女辦理把戶口遷到姥姥的戶口名下,可以的話是根據哪些文件的規定,文號是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