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塘沽愛民裡小區,房子(5樓)臥室(總共11樓)最近又出現漏水,已經第二次,原因是樓上的房子有處管道漏水導致,第一次漏水因為房子在保修期由開發商負責修好,這次漏水開發商說房子過了保修期,樓上鄰居也說讓我們自己解決;鄰居的房子鋪的木地板在木地板下面鋪了好多沙子,當我家發現漏水她家纔打開地板看到沙子很濕 結果找到原因是她家的一個管道漏水導致,而她家覺得這個漏水跟她家沒有關系,還有一點我家房子每到冬天供熱時那個臥室牆壁那一側都是冒水的 經常發霉,我懷疑和她家的管子漏水也有直接關系,這個問題該找誰解決
現在是開發商推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又推給開發商,說跟自己沒有什麼關系?這個到底應該找誰解決呀,這還是塘沽的國企,不能因為國企就這麼不講理吧!
現在倡導和諧社會,如果百姓日子好了,不就和諧了嗎?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7-6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如果房屋漏水屬於房屋質量問題,建議您以購房合同為依據,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此回復。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