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區域停車收費兩元,但該區域沒有任何停車場標志,已經向物價部門反映,物價部門解釋並不清楚此處有停車場,武清信訪部門也不清楚歸哪管,該停車場收費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應該哪個部門負責取締?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6月31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答復: 泉州路市場停車場成立於1998年以前,有正式的行政收費許可證,並安裝有『機動車停車場』標志,所收費用用於停車場收費人員工資補助及市場周邊治安巡邏工作相關經費。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強化停車場周邊的治安整治,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和諧有序的環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