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針對2年前從開發區的合資企業離職,當了公辦學校的教師的這種情況。
1.離職2年後,取以前在開發區社保管理的農行的公積金要准備什麼東西,去哪裡辦?
2.離職後當老師,沒有養老保險,以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是否可以取出來?准備什麼東西,去哪裡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公積金的問題不在人力社保的解釋范疇,建議您撥打開發區公積金諮詢電話66370790或66224162。
2、您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不能提取。您到了不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退休時執行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已建立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由社保機構管理,退休時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返還給個人。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餘資金,已打入原開發區農業銀行社發卡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