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吳局長:您好!我是南開區紅旗南路金莊公寓1-1-201的居民,我是於2010年8月份購買的這套二手房,在我辦理完這套二手房的的手續後,發現我拿到的房地產證上沒有土地證,我當時就向南開區產權處的辦公人員進行了諮詢,得到的答復是去市國土資源局去問,隨即我就到市國土資源局進行了諮詢,當時您局裡在10樓辦公的一位姓石的同志接待的我,並讓我提供了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得到的答復是我的土地證問題很快就可以解決,讓我稍等一下。2011年1月我又在網上向貴局反映了這個問題,得到的答復是已責成相關部門辦理讓我等電話。時至今日我也沒有得到貴局的任何通知,尊敬的吳局長我的這點事放到您的局裡可以說是非常小的事情,但是對我這樣一個普通老百姓卻是件天大的事情。所以在這裡我冒昧的給您寫信再次反映一下關系到我一個普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萬望您能夠在百忙之中幫助過問一下,萬望我的問題能夠盡快得到解決。謝謝!
車企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