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貴單位反映一個情況,天津聯通公司在今年4-5月份在本人沒有上網且未向我告知的情況下,就在我的賬戶裡扣除了1400元手機流量費,直到我這個月手機停機了,去聯通繳納話費,纔發現手機已經欠費890元,我向他們投訴,他們居然解釋不清我的流量去哪裡了,只同意補償我200元,我不同意,向相關部門做了投訴,他們又增加了200元補償,這是什麼行為,他們如果不理虧的話,為什麼要補償我,為什麼補償我還要討價還價,我的損失他們怎麼不給我還價的餘地呢,這種霸王行為真是可恨,把自己手機賬戶放在他們那裡真是讓人恐怖,我們的權益該怎麼維護呀?
尊敬的網友: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電信業的關心!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建議您先向天津聯通反映,聯系電話:10010,也可以向我局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 12300。
希望您一如既往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