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集體戶,媳婦為外地戶口,准生證是在雙港申領的,我們孩子是2011年4月30日出生的。到轄區派出所辦理孩子戶口被告知:不知道目前落戶政策,讓等消息。可是按照天津警務網警務公開
辦理戶口事項
(發布時間:2010-03-10)
1、不滿一周歲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
(1)申辦條件:父或母在津具有常住戶口。
(2)手續要求:由父、母或監護人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3)審批流程:當場辦理。
望貴局能給盡早處理為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1日
【民生詞典】新生兒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