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06年到濱海漢沽一家國企上班,落戶企業集體戶口。2011年初調到公司總部(濱海塘沽廣州道)上班。2011年2月女兒出生。現在諮詢如下問題:
1、本人集體戶口能否從漢沽遷移至塘沽?
2、本人孩子能否落戶本人集體戶口上?
3、本人妻子為外地人,農村戶口,具備什麼條件方可落戶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