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9月底原公司倒閉,10月份找了一個月工作,10月底正式上班,找工作期間社保中斷,正好一個月,請問,這一個月社保可以補交嗎?如果可以的話走什麼流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間斷期間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補繳。如果在職人員辦理補繳,需要單位協助本人將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戶籍所在區縣的『個人繳費服務窗口』辦理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手續補繳養老保險費後,將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企業。如果在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存檔或處於失業狀態,可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的『個人繳費服務窗口』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具體材料由經辦部門確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