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領導同志:你們好,我是2002年大學畢業(專科),02年12月份開始到天津工作(各種保險應該從03年初就開始繳納一直到現在),然後08年和媳婦結婚(我媳婦是本市常住戶口,本科學歷,我們在河西民政局登記結婚),由於自02年到天津一直住公司宿捨,從未辦理過暫住證、居住證之類,我媳婦8月中旬就要生小孩了,我媳婦及其家人一直催著想把我的戶口從老家(河南漯河)遷移到天津,作為我也想消除他們的擔心,安心工作,請問我需要如何辦理纔能把戶口遷到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31日
【民生詞典】高職(大專)畢業生在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