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同志您好:我叫趙萬准1976年從河北省農村嫁給本市東麗區軍糧城農場職工曹榮達,育有一兒一女,1979年隨夫在此以「農民工」為農場工作至2003年因身體不適辭工不乾到現在我已血液透析多年。因單位沒有給我繳納應有的保險,給我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和痛苦。我於2010年訴至單位所屬濱海新區人力社保仲裁後被告知「已過訴訟時效」再到法院同樣告知「 已過訴訟時效」。局長同志:我該怎麼辦?我拿什麼來治病?我怎麼活著?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維護社保權益可以通過仲裁部門或法院等維權途徑。目前我市戶籍人員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享受城鄉醫保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