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領導你好,
本人與5月在武清區住總尚清灣花園購買商品房一套(公積金貸款)。
繳納款項:1.房屋首付款和前期定金;2.契稅;3.維修基金 等金額。
然後簽訂了商品房合同。
當時,尚清灣花園的開發商:北京住總集團只向我開具了相關交款收據。
沒有提供正式發票。
我聽說開發商需要向購房者提供正式發票纔是合法的
(購房者的權益保證和避免開發商偷稅漏稅)
請問我需要向開發商索取正式發票嗎?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