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為了准備兒子結婚,我給兒子在河西區黑牛城道純真裡買了一套商品房,是63平方米,因為要用我的公積金還房貸,當時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寫的都是我的名字,兒子結婚後一直在這套房子居住。現在我想把這套房子的房產證的名字改到兒子名下,請問都要交什麼錢?大約是多少?謝謝!
倪紅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