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員,有暫住證,現為河西東海街某單位派遣人員,單位已為我繳納了五險一金,現我到東海街街道辦事處辦理醫保卡,街道要我出具一份介紹信,根據我所掌握的天津市社保辦理規則並無其要求,並且我也打電話到天津市社會保障局資詢了,工作人員也說並無此要求,我向街道辦理人員述訴以上內容,街道人員還是不予辦理,且態度惡劣,現我想請問您,東海街街道要介紹信的行為合理嗎,如果不合理請你協助我辦理醫保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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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3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辦卡部門只是在事前進行約定,在您的卡發到您手上前的醫療費報銷由單位負責向繳費所在地社險分中心申報,並無過錯.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