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關於河東萬達亂收費問題反映如下:2010年12月15日寄來一份入伙通知書,要求12月21日來收房,購房合同注明是2011年5月30日交房,當時房子根本不具備收房條件,門窗、插座等等都沒裝完、電梯不能上下、沒通電、上下水都沒有、暖氣也沒有通,絕大多數業主強烈不滿,萬達被迫暫停交房。待到2011年春節過後,一直沒有再通知業主交房,有業主找到售樓處,被告知相關事宜已移交給物業,多次撥打物業電話始終無法接通,有部分業主找到物業辦公地點要求對房屋不合格處進行維修,長時間沒有音訊。並且物業表示如果要交房,業主必須從2011年1月1日起繳納物業費和供暖費,否則不予辦理收房手續。誰能解釋小區工程到現在都沒有完工,何談物業服務,最基本的公共綠化,衛生,小區公共秩序維護都沒有,為何收取物業費!交房日子已經過了供暖期,為什麼要讓業主承擔已過采暖期的供暖費?還有房屋牆體多處破損,漏水現象等等問題一直沒有給予解決。前段時間都市報道此事,物業公司也沒有給出正面回答,打物業電話,也沒有人接聽。至今萬達都不能按國家規定提供完整的『三證,一書,一表』。
2、現馬上要到月底了,還想向貴部門資詢,業主收房房管局相關部門是否可以幫我們實地測量。
以上問題還請相關部門領導核實給予我們解決,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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