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3月去申請限價證,到了第二步填寫收入證明的時候,因為家裡出事,所以沒有繼續辦理。
今年5月打算辦理,但被房管局告知,去年已申請過,不能再辦。但我去年都沒申請完畢,怎麼可以算領過證呢??如果這樣,那我根本無法買限價房,請幫忙,謝謝!
董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