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領導,您好。本人1997年退休,當時工齡是29年另一個月。今年聽朋友說文革期間中專技校延期分配的,以畢業時間作為參加工作的時間,我的畢業時間是67年,到廠工作時間是68年,這樣我可以增加一年的工齡。
如果辦理更正工齡成功,那這些年來退休金根據工齡調整的差額是否給我補足?由哪個部門進行辦理?(本人1997年在北辰區退休,單位2003年保險繳費轉到開發區)請問我這種情況需要到那個區人社局辦理更正工齡和補退休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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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5月30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現行政策,如果確實有誤,退休金從工齡更改後按新標准重新計發,以前的不予補發。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