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河北區幸福道與海門路交口有一家《回民》養老院無照經營。
1.本人家屬經網上查詢有一家回民養老院,通過朋友介紹去的。當時也沒想那麼多。交錢就進去了。女《64歲》身患腦出血。
2.(1)第一天也就是11年5月18日在養老院燙傷。
(2)第二天又從床上掉下來,護工看見沒管,是朋友給抱上床的。
(3)第三天變本加厲的是護工竟然罵我們,說我們交的錢少。
3.本家因為以上三件事,想與養老院法人見面。可是一直躲藏不見。沒辦法到區民政局問個經過,經調查本養老院在2年前就把營業執照撤銷了。工作人員講:因為是回民的養老院我們管不了。牽扯到宗教的問題所以一直還在營業。
4.現有幾點不是很清楚,(1)難道回民就可以不遵守國家的法律嗎?
(2)從5月18日至今燙傷老人還在養老院。無人管問,請求有關部門能給予幫助解決。
劉春光同志:
您好。您的諮詢已收悉,稍後答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社福處的領導已電話聯系您,了解具體情況及解釋相關政策。
20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