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領導您好:
我想諮詢關於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五險)的問題。
本人2010年月平均工資為3000元,企業也為我上了保險,但社保費是按天津最低標准1425元繳納的。
1)請問企業是否應該按最低標准繳納,應該按什麼標准繳納社保?
2)企業每月按我承擔11%的比例扣除我的社保費,1425*11%=157元,請問這個11%比例是否合理?
3)企業沒有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發放僅200元的住房補貼,請問在津單位是否必須要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有法律依據?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個人承擔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公積金的問題不是人力社保局業務范圍,建議您向公積金管理部門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