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南開區的居民沒有農村戶口,也不是周李莊本村村民。在1999年前後在周李莊購買平方一處(一百餘平米小院),當時村裡沒能給辦理過戶手續。現在周李莊面臨動遷,按照布告所說,我能獲得90㎡的樓房一套,但是要給原房主30㎡的現金補償,這樣做是否符合政策。等待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張家窩鎮政府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已經與您聯系並向您解釋說明了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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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