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領導:
您好!我的基本情況是我是天津市集體戶口,我對象是外地戶口,目前已經貸款買房,但是房產證(天津限價商品房)得3年以後纔下來。所以我的問題有如下幾個:
1.我的戶口要變成住戶的那種戶口,民政局是不是必須得要房產證呢?如果暫時沒有的話,可以用別的有效證件來暫時代替嗎?
2.如果必須用到房產證得話,這就意味著我三年以後纔可以變成住戶的戶口。 可是如果孩子在這三年之內出生了,我想讓他跟我是天津市戶口,可不可以讓他出生先不給他上戶口,等我辦完戶口再給他辦,這樣會罰款嗎 ?或者是說有更好的辦法?請相關領導給予幫助!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