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河北區工作,母親住塘沽。因工作原因09年在河北區買了套獨單,是公產房。我還有兩年退休,想退休後把房子賣了回塘沽,想諮詢一下,是否需要把公產房買成私產房再賣,還是不需要?哪種方法經濟上更合適?請給以答復,謝謝!
郭大建你好:
您諮詢房屋出售的問題,區房管局回復:辦理公產房轉移登記可以有兩種途徑,即:一是公產置換,買賣雙方持身份證、租賃合同至區置換中心辦理。稅費有:有房源(賣公產房之前一年內已購買其他房產,提供契稅發票)繳納每平米6元的置換手續費。二是根據房改政策,在該產權所屬單位,根據政策繳納購房款。在交易大廳申辦房改購房,稅費:每套80元登記費、20元資料費。取得產權後,買賣雙方持身份證、產權證到交易大廳按政策輸轉移登記手續。繳納費用:按評估價繳納1.5---3%契稅、千分之一印花稅和1%土地出讓金、每套80元登記費、每平米6元手續費(雙方各一半)。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房管局
2011年5月25日